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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工商局六举措切实强化偏远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5/13 13:32:16  

  针对农村食品经营户“多、小、散、乱”的特点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难点,高县工商局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全力维护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抓好日常巡查,强化市场监管。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偏远农村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行动,结合个体工商户验照,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调味品等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证照是否齐全;检查散装食品有无标签、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索票索证情况,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检查经营者是否销售三无食品以及过期变质食品等行为。

二是严查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毫不手软,严厉打击,严查食品经营过程中无证无照行为,严查食品经营中过期变质、三无、假冒伪劣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食品的快速检测和食品检测室的初查筛选工作,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倒逼”和“阻拦”作用;完善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加大对不合格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的监管力度,防止其改头换面再次销售。

三是坚持源头治理,提高监管效率。把抓好源头监管和治理作为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对辖区食品批发户进行培训和指导,监督其在进货和批发经营活动中,健全索证索票各项制度。同时,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籍管理,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完善食品流通许可审查规范,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坚持先证后照,依法核发食品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对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自律意识。结合个体验照、消费维权“五进”、“百日行动”以及流通环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向经营者尤其是农村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同时,结合“消费维权进学校”活动,积极为在校学生尤其是农村区域的小学生普及食品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五是加强督查制度,确保监管效果。该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督查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着重在农村地区检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商品质量及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自查自纠,定期不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加强对所销售食品的日常管理。对在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定期进行通报,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食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加大监督力度,构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大力推进农村消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强化农村消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受理有关消费咨询申诉举报,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治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曝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震慑力度,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加强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桂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