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列车长轻率答复一旅客较真索赔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1/3  

  10月16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调结一起列车工作人员轻率答复旅客询问而引发的索赔案件。

    今年8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人魏芹在成都车站购买了3张成都至杭州K424次旅客列车硬卧火车票。次日10时许,列车运行至怀化区间时遇塌方,须返回重庆后绕道运行。魏芹询问列车长,得到答复:如其在重庆站下车,可到退票窗口办理全额退票。列车返回重庆站时,魏芹下车后持列车长签字的车票到退票窗口退票,结果被扣除了成都至重庆区间的票款273元。魏芹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铁路部门赔偿273元。

    案件审理中,铁路部门认为列车运行途中受阻,属于遭遇塌方这一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列车工作人员执行铁路规章,收取魏芹所乘区间的票款并无不当。铁路部门同时表示,列车工作人员在紧张的工作状态中遇旅客询问时,未详解铁路规章,轻率答复,以致旅客产生误解,对此表示歉意。

    最终,经法院调解,涉案当次车班负责人以补偿形式向魏芹支付273元;魏芹对铁路部门的诚意表示认可,自愿撤回起诉。(高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