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菜贩贩卖毒土豆被剥夺卖菜权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13/5/1 18:04:27  

  因出售30斤含有亚硫酸盐的毒土豆、毒芋头,温州菜贩黄某日前被温州平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法院还发出1张“禁卖令”:缓刑期间,禁止黄某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

去年9月,为使菜品卖相好些,黄某将30斤偷偷加过亚硫酸盐的土豆、芋头拿到菜场出售,被正在检查食品安全的当地工商部门发现。经检测,这些土豆、芋头亚硫酸盐含量分别为0.06g/kg、0.08g/kg。按照国家规定,亚硝酸盐作为漂白剂、防腐剂,对人体消化道有刺激作用,不得使用在芋头、土豆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黄某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