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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奥运金罐案终审宣判 冠军庄晓岩败诉 |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13/4/24 18:1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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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原掌门人李经纬22日去世,引来一片惋惜。但是,他执掌健力宝期间引起的健力宝“金罐案”并未尘埃落定。24日,佛山中院终审宣判:驳回庄晓岩包括赔偿及道歉等所有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庄晓岩的代理律师杨富壮表示,会向广东省高院申诉。 两次庭审庄晓岩均未到庭 案件宣判时间定于24日早上9点半,但是规定时间到了,上诉方庄晓岩和代理人杨富壮并未出现。法官依法宣布等待15分钟。 宣判前,杨富壮告诉记者,他于22日正式接到了中院的《传召函》,传唤其到庭接受宣判,而且早在本月18日,佛山中院的工作人员就给他打来了电话,罕见地要求他们一定要亲自到佛山跑一趟,当庭听取宣判判决结果。不过,杨富壮表示,他们不会到庭,原因是“工作繁忙”。 等待时间一过,法官就宣布,上诉方不到庭不影响宣判。 法院称价格鉴定与本案无关 佛山中院终审驳回了庄晓岩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健力宝公司不需要就假金罐事件向庄晓岩道歉及赔偿。 法院认定,庄晓岩与健力宝公司之间的纠纷是赠与合同纠纷。事发1992年,所以本案应适用当时已施行的、1988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而不应适用施行于1999年10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此,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 法律人士称,若适用1999年10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会对庄晓岩更有利。 一审及二审时,庄晓岩的代理律师杨富壮律师均提出对涉案健力宝金罐进行价格鉴定的申请,但佛山中院认为,是否对金罐进行价格鉴定,与本案无关。 庄晓岩称打官司并非为了钱 当日,得知判决结果后,杨富壮表示,他将会应庄晓岩的要求,向广东省高院提出申诉。 23日,案件宣判前夕,庄晓岩对记者表示,她已做好了一切准备,二审败诉,将会继续申诉。“为了这个事情我决定豁出去了。” 她还表示,自己打这场官司并非为了钱。“外界很多人都误解了我,认为我是穷途末路了,要靠去卖金罐赚点钱给两个孩子。其实我的生活并不拮据,我一个月的工资有8000元,这还没包括外快。而且,我做运动员的时候也积攒了一些奖金。我犯得着去打金罐的主意吗?” 案件回放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后,健力宝公司曾宣布向每名奥运冠军赠送一个奥运金罐,媒体报道称金罐价值4万元。2011年11月5日,庄晓岩表示,她无意中发现金罐名不副实,经鉴定实际价值只有50元。 记者黄晓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