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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从江县“八不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4/12 19:52:33  

412日,笔者从贵州从江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悉,为有效规范全县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积极营建良好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从江县认真实施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规定。

    据了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包括,一是不准无证经营保健食品,二是不准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三是不准经营套号冒号的保健食品,四是不准经营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五是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六是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七是不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八是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有关规定。

  据介绍,按照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从江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于近期组织本县上百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张贴“八不准”规定,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切实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龙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