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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食药监管局与教育局联合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4/10 13:09:4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花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局于3月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一、落实安全责任,开展自查自纠。

    督促辖区内各学校(含托幼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16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及2013年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风险隐患。

二、突出检查重点,确保不留死角。

检查期间,以中小学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堂环境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情况,餐厨废弃物处理情况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三、现场打分,评定等级。

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纳入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依据检查情况,有序开展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等级评定工作。重点加强对上一年度等级评定较低、偏远乡镇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着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46所,签订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46份,发放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表46份,下达监督意见书4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刘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