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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实行食品小作坊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文章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3/4/2 15:24:00  

 本报讯 (周 杰 记者陈 铁)3月29日,一位市民向武汉市质监局举报一家生产条件恶劣的食品小作坊,获得奖金200元,这是该市质监部门发出的首笔食品小作坊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当日上午,这位市民向12365举报:桃花岛院子湾266号一楼有一家无证生产的食品小作坊。接到举报后,武汉市汉阳区食品小作坊整治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此时,这家小作坊大门紧锁。通过向周围居民打听,执法人员在附近集贸市场找到“蔡甸新农牛肉”摊主,当场责令其停业。

  下午,在执法人员劝告下,摊主将小作坊门打开,屋内弥漫着一股恶臭,只见屋内堆放着近千公斤牛肉、牛骨头等卤制品,厕所内存放着准备清洗的排骨及一些卤制半成品,执法人员当即将肉制品及生产设施没收。

  3月28日,武汉市质监局首次向社会公布《食品小作坊违法行为举报和发现报告奖励办法》,开通24小时举报投诉热线12365,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人分别给予100元至400元的奖励。

  近一个月,由武汉市质监局牵头组织的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得到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的协力支持。目前,全市街道、乡镇、社区、集贸市场已张贴了《致食品小作坊业主公开信》;统一制作的食品小作坊信息公示牌,将质量安全责任、食品添加剂使用、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等内容,向食品小作坊集中公示。

  经过全面排查,现已查出976家既无生产许可证,又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食品小作坊。这批食品小作坊大多是豆腐作坊、米面作坊和卤制品作坊,均为外地人员开办,其生产的食品大都销往周边集贸市场、街边卤菜馆和小食摊等。

  对此,武汉市质监局对257家存在问题的小作坊责令整改,对183家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小作坊责令“关、停、转”,对45家卫生环境恶劣、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制假售假的小作坊依法取缔。

  据了解,大量分布于城乡结合部的豆制品、米粉、卤制品等小作坊,条件简陋、流动性强,成为多年以来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的难点。如何突破工作难点?武汉市质监局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管理办法》,首次制定实行《食品小作坊违法行为举报和发现报告奖励办法》。

  这个举报奖励办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举报给予一次性200元奖励,严重违法行为一次性奖励400元;街道、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查实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一次性100元奖励,严重违法行为给予一次性300元奖励。

  武汉市质监局局长吴明益介绍,该《办法》建立了“两类四档”的奖励标准,发动全市各街道和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食品小作坊的整治工作。同时,武汉市质监局向市民承诺收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实,并于两日内向举报人答复查实情况,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另悉,今年武汉市质监部门将对豆制品、米粉、卤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小作坊增加风险监测批次,从过去每年200批次增至900批次。同时,计划对110家食品小作坊进行“帮扶提档”,使之达到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卫生安全条件,以此树立一批示范的食品小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