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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整治医疗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将严打严查 |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3/26 9: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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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召开的浙江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务公示会上获悉,浙江省工商局联合该省卫生厅、药监局启动了为期9个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从即日起,将对这四类虚假违法广告持续严打严查,高压监管。 2012查处违法广告736件 近年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四类广告往往夸大使用后的疗效,使患病的消费者深信不疑,有的甚至狂轰滥炸、强行灌输给患者,使患者接受“洗脑”后上当受骗。肆意猖獗的虚假医疗药械保健食品广告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病急乱投医”的患者的危害更是雪上加霜。 据统计,2012年浙江工商系统共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736件。 查处的案例其中10个涉及医疗药械保健食品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性案例分别是:杭州萧山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宁波晚报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上海兆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温州诚然化妆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永康市个体户赵官莲制作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东阳市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温岭广播电视台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案;磐安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案;湖州市个体户余伟勇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遵义康神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案。 在不少案例中,一些虚假违法广告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在今天的公示会现场也来了不少媒体的广告部门负责人。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新闻单位要严把广告发布关,坚决回绝那些含有虚假、欺骗和误导内容、有违社会公德和社会风尚的广告。媒体在把关时,切记要看广告内容有没有审批或报备以及有没有擅自篡改。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停止违法广告责任主体的部分或全部广告业务。对发布虚假广告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三部门联手严打四类违法广告 在今天的的公示会上,浙江省工商局、卫生厅、药监局联合启动了该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并围绕集中整治行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为期9个月,从即日起直至11月25日结束。将充分发挥部门协作优势,严打严查,使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持打防并重,标本兼治方针,力求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行业信用指数明显提升、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形成。 此次针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重点包括八个方面: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发布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发布广告; 利用广告夸大产品疗效或功效,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适应范围或者适用人群;利用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医务人员、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广告;以“健康专题”、“新闻报道”、“医疗咨询”、“免费体验”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在大众媒体发布治疗或改善性功能障碍广告的;其他严重违法广告行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