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全国学生营养办,各地须建学校膳食委员会 |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3/3/6 13:46:35 |
|
京华时报讯(记者郭莹)全国学生营养办日前下文要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均要建立膳食委员会,由学生、家长、教师、村代表等组成。 通知要求,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主要职责一是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二是参与供餐单位确定与评议;三是参与学校食堂米、面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公开招标;四是参与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征求学生、家长、教师的合理化建议;五是督促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