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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种子过半 政协委员:坚决禁止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审批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3/6 13: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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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北、西北到华东,跨国种业公司“全面撒网”,在我国进行粮食战略布局——山东、河南、河北、黑龙江、湖南等粮食主产区都有其粮食加工企业,布局一旦完成,很可能将从源头上控制我国粮种,并进而全面控制粮食生产、收储、加工等环节。 从蔬菜、花卉到大田作物,目前,进口种子数量已经占据了我国高端种子市场的一半以上——90%以上的甜菜种子来自国外、向日葵种已完全被国外种子垄断、来自美国的“先玉335”玉米种子在吉林已占到8成以上份额…… “国内种子品种面临全线失守、全军覆没!我国种业正在遭遇灭顶之灾!”在种业国际化背景下,外国种业公司大举进入我国种业市场,致使我国许多种业公司被挤出种业市场、市场份额被蚕食、自主品种被外国种子代替,给我国种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业内人士对此心急如焚。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连日来,《法制日报》记者对数位心系农业的全国政协委员进行了采访,而他们无一不向记者强调:种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产业,种业安全几乎等同于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2000年我国颁布种子法以后,首先对外开放了蔬菜、花卉种子市场。一些跨国种业公司相继进入中国,目前在我国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农作物种业公司已有76家。我国农民在获取收益的同时,不得不承受高价种子。业界普遍担心:一旦外资控制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我国农业的“脖子”被人家掐住,可能会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威胁。 “首先应坚决禁止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审批。”来自民进中央的全国政协委员姚立迎认为,跨国公司的优势在于转基因技术,而我国目前的转基因技术水平落后,任何一个跨国种业公司转基因产品的准入,都可能导致该市场一夜之间被鲸吞,因此我国决不能开展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审批。 姚立迎此次提交了《关于应对跨国种业公司在华扩张,促进种业安全发展》的提案,除呼吁坚决禁止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审批外,还建议修改完善种子法,防止种质资源流失。 姚立迎认为,应在种子法中禁止跨国公司和境外科研机构非法搜集国内种质资源;对于国内重要农作物的核心种质资源,相关部门要建立分子标记指纹图谱,建立可以追踪的档案;对于与跨国公司合作的科学家、跳槽到跨国种业公司的育种人才和与国外进行合作交流的科技人员,在坚持正面引导的同时,要依法建立种质资源流失追究责任制度,严格防范种质资源无偿流入跨国育种公司和国外科研机构。 2012年来自中国农业大学“我国生物育种业的现状与发展战略”课题组提供的数据显示:与国外种业巨头相比,我国种业企业规模小,缺乏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国内现有农作物种子企业近9000家,注册资金超过3000万元的不足百家,具备品种研发能力的仅50家。2011年我国种业收入上亿元的上市公司14家,种业收入总和77.8亿元,不到国外一家公司的六分之一。 如何做大做强民族种业,牢牢掌控中国粮食的“命脉”? “我国种业发展存在管理机制不完善、中资企业研发实力不强、种业科技创新平台缺乏、对新品种保护力度不够、科技研发投入不足、生产风险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来自民盟中央的全国政协委员吴会劲对如何增强我国种业竞争力给出了具体措施。他建议,在为种子企业营造宽松公平法律政策环境的同时,必须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种子协会和种子检测机构应相互独立;加强种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种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快培育我国育种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品质品种;对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种业龙头企业,在政策、信贷、基础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吴会劲委员认为,只有做大做强、建设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种子科技产业集群,才能打造一批种业领域育繁推一体化的“航空母舰”,我国民族种业才能与发展近百年、健全成熟的跨国种业公司相抗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