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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摊贩新规首日 摊贩想成“正规军”办卡无门 |
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3/3/3 9: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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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唐俊 摄 3月1日起,《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其中规定,食品摊贩需办登记卡才可上街,办卡不收取任何费用(详见本报2月28日A05版)。1日一大早,在长沙市岳麓区大学城附近摆摊的摊主老良就在等,“为何没人来要我办卡呢?” 一心想着成为“正规军”的老良拨打了本报热线96258,请记者帮忙打听要去哪里办登记卡。可记者咨询了一整天,也没找到“相关部门”。 体验:咨询多个部门均无果 《条例》施行的消息是由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通告的。 以河西一名流动摊贩的身份,记者首先致电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你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吧。”一名工作人员说。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热线接线员提供了该局食品处电话。“我们只管保健食品,食品摊贩不归我们管。”食品处工作人员如是回复。 记者再次拨通12331,接线员建议记者去区卫监所和城管局询问。 接到记者电话后,岳麓区卫生监管所工作人员也说要找城管。 登记卡到底要怎么办?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去所在街道办咨询,“到底要不要办,我目前还没有看到任何相关的资讯。” 再问辖区街道,工作人员也被问懵了。“我们也不晓得,你去问城管。” 但城管部门给出的答复同样是“不知道”。 调查:不见卡影,未闻卡名 据统计,目前全省的食品摊贩有10万家以上。《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卡;售卖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配有防尘、防蝇等保洁设施;食品包装材料无毒、无害、清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保持个人卫生等规定。可从记者3月1日实地调查的情况看,这几项主要指标仍没“踪影”。 在芙蓉区田家炳实验中学门口,聚集了约五六十个食品小摊担。“你们办理了登记卡没?”记者问。 “什么登记卡?”摊主们表示完全没听说过。 “我们也想知道这个登记卡在哪里办。”芙蓉区火星街道分管城管城建的鲁主任说,本报关于《条例》的报道特别留心看了。“这是个好事情,我们支持。”但说到去哪办、如何办,鲁主任摇摇头:“还没收到通知。” 市食安办:要从实施办法开始 1日下午,记者再次拨打了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电话。听完记者调查的情况,工作人员解释称:“可能是《条例》才刚刚颁布,下面的人还不是很清楚。”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予以登记,记录经营者的姓名、住址、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信息,发给食品摊贩登记卡,并将登记信息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那么,工商部门收到登记信息没?“信息反馈,还有一段时间。”湖南省工商局食品处相关负责人说。 长沙市食安办主任黄吉邦表示,虽然条例自3月1日起实施,但配套工作有着非常浩大的工作量,施行还得从制定工作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始。 ■记者 吕菊兰 实习生 田依灵 记者手记 小小一张登记卡,怎么办、上哪办?在新规实行的当日,记者却在多个“相关部门”中经历“走投无路”。面对如此窘况,难怪有网友调侃“如果登记卡可以收费,‘相关部门’会不会主动一些?” 摊贩老良想当“正规军”,食客想品尝卫生美食。政令的出台原本是件好事,但如果前期准备与配套实施不到位,再好的政令也难免变陷入“雷声大雨声小”的尴尬境地。与其让“相关部门”继续神秘,不如做好功课再亮相。作者:吕菊兰 实习生 田依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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