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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药监分局多措并举严格餐饮食品许可管理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3/1 20: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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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和健康,近日,薛城药监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严格餐饮食品许可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程序,限时办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开许可条件、程序、法定时限,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严格《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发放标准和许可范围,公布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受理只适于餐饮服务的单位、个人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实施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到人、领导分工负责,严把卫生许可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及时受理、及时予以现场审核,大大提高了办证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共办理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6家。
三是健全制度,严格审核。设立了行政许可科,完善落实了餐饮单位的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帐登记等制度,自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承办人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是强化措施,重抓落实。为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学生“小餐桌”的许可管理,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该局制定了《薛城区2013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与教育部门联合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并签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了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吴玉英任泽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