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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长沙十万家食品摊将“挂卡”上街
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3/2/28 9:59:36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将对小作坊实行许可制度。

  “是不是从3月1日起,街头零星可见的臭豆腐摊子,一个小推车推着的水果摊子,就再难找到了?”有市民担心吃惯了的街边摊会消失。省卫生厅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厅长林安弟表示,《条例》的实施会有一个过程,不会在短时间内强制推行。

  【政策】 食品摊贩要悬挂登记卡

  食品小摊贩带来便利的同时,一片狼藉则令人生厌。

  对此,《条例》规定,县以上政府应当筹划适宜的集中场地、街区、经营时间,逐步推动食品摊贩的集中化管理。同时,从3月1日起,食品摊贩在从事经营活动时,要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卡。

  目前全省的食品摊贩有10万家以上,无论是食品安全登记,还是健康许可,这些摊贩绝大部分都处于真空地带。

  新的《条例》实施,是否意味着这10万家食品摊贩即日起就必须悬挂登记卡?

  “我们不会一夜之间就取缔或者处罚没有悬挂登记卡的食品摊贩,这肯定会有一个过程。我们的目的是,通过悬挂登记卡,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能逐步把这些‘游击队’引导成为‘正规军’,从而消除健康隐患。”林安弟解释。

  【释疑】 登记卡不收费上门发

  “申请登记卡要不要收费?会不会需要很多证件,最后导致证件办不下来?”

  林安弟说:“我们不会以发放登记卡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更多的是作为服务方,向食品摊贩提供健康服务和技术指导。”《条例》也规定,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针对食品摊贩集中经营是否会收取摊位费的问题,林安弟也表示,食品摊贩的集中经营,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场地,不会进行商业性质的收费,“就算收,也只是收取垃圾清理费等合理性费用。”

  【禁令】 小作坊禁止生产乳制品等

  3月1日起,要开小作坊的,必须先办理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条例》规定,设立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质监部门审核合格颁发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随后应当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与此同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禁生产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记者 洪雷 实习生 马力 通讯员 王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