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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市28餐饮店集体签约不收消毒餐具费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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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市28餐饮店集体签约不收消毒餐具费
今年以来,泉州全市工商部门共接到关于消毒餐具费的申诉9起,举报18起,且投诉受理仍在继续。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泉州市区暂不推广类似举措,但将坚持对相关投诉依法受理。工商部门提醒市民,事先未告知、强制收取消毒餐具费,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应注意保留收费单据、发票、用餐清单等证据,配合执法人员查处。 此前,从10月1日起,宁德市叫停“1元”消毒餐具费,并有1170家酒店、餐馆签订了餐饮行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法律处罚” 本月11日,南安洪濑工商所执法人员开始陆续走访检查辖区内的餐饮店,推广《停止收取消毒餐具费承诺书》,共有28家餐饮店自愿签订。承诺书称:“自签订《停止收取消毒餐具费承诺书》之日起,即停止收取消毒餐具费。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我店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是商家必须做的。”洪濑工商所所长洪新洪告诉记者,三部相关法律、“违法行为”等特别字眼,执法人员都已向商家做了详细的解释,尽管这份承诺书没有法律强制力,但为达到推广效果,下一步准备将其张贴出来,随时提醒消费者,也提醒经营者要诚信经营。 证据不好搜集 餐具费沉疴难治 泉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到关于消毒餐具收费的申诉举报电话27个,其中申诉9个,主要是在吃饭过程中发生纠纷,请求协调处理退款的;举报18个,主要是吃完饭被强制收费、事后发现来不及申诉的,就拨打电话12315举报,要求执法部门前往查处。 不过,在这些申诉、举报案件的处理中,却出现一个问题: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菜单、账单、进货台账等都没有显示“餐具费”这一项,没有证据只能不了了之。 连日来,记者走访位于泉州市区泉秀街、田安路、美食街等处的不少餐饮店,发现部分餐馆已经取消了原本收取消毒餐具费的行为,但仍有不少餐馆“暗藏玄机”,照收不误。 在泉秀街一家餐馆,此前菜单上曾有“餐具”一项,每副1元,现在都看不到了。还有收取消毒餐具费吗?店员矢口否认,但“以前米饭一人一元吃到饱,现在要两元了。” 被强制收费 注意保留三种证据 昨日,泉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商家提前向消费者说明要收费、消费者又愿意付费使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收取餐具费就不存在侵权;但如果商家没有告知就让消费者使用,事后才收取费用,而消费者又不愿意付钱,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过,“实际上没有哪个消费者会认同这一收费。”鲤中工商所所长王伟雄告诉记者,现在很多餐饮店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例如他们在对辖区美食街的餐馆进行巡查时,情况每年都在改善,现在几乎不大能发现有收费行为和相关台账资料,“一旦发现马上处理,第二天整条街的人都知道了。” 据了解,此前开元工商所曾对收取消毒餐具费的一家餐馆开出千元罚单(本报8月5日曾作报道),一度震慑了相当多的餐馆。所长吴水应告诉记者,在处理完这起事先未告知、仅凭外包装就收费的“利用格式合同获利”案件后,又处理了一起菜单上没有、收费单上却有餐具费的“强制消费”案件,给想钻空子的商家敲了一记警钟。 吴所长提醒消费者,为了更有效打击非法收取消毒餐具费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三种证据的任何一种:“有消费明示最好,一目了然,可以直接查;发票也可以,可与菜金进行比对,是否收取消毒餐具费也很明显;如果其他都没有,对使用的收费餐具进行拍照,外包装上有相关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执法人员,帮助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福建之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