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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宁德最高奖10万 |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3/1/17 7:2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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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宁德市质监局获悉,宁德市政府出台《宁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方法等做出规定,对举报者予以最高人民币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办法》规定8种可举报非法活动: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禁药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上述动物或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禁止物质的;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异物或违禁物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