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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工商抽检辖区食品标签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3/1/17 7:05:10  

 本报1月16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卫生部发布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下简称《通则》)全面实施。近日,芝罘区工商分局对辖区内大型超市食品的标签进行了抽查,检查中发现某些食品标签仍存在繁体字、中英文不搭、生产日期不符、没有营养标签等问题。

  《通则》中明确规定,在预售食品包装袋上必须明确标明“核心营养素”的含量、能量含量值,以及它们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其中,“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芝罘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陈科长说,2013年1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外标签中标注营养成分,部分油炸食品如果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或氢化油脂,必须要在营养成分中,标注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否则就是不合格食品。不过,像生肉、生鱼、生蔬菜等生鲜食品、乙醇含量大于等于0.5%的饮料酒类、现制现售的食品、包装的饮用水、盐、糖、味精等每日饮用量小于等于10克的预包装食品是不需要标注营养标签的。

  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亮滔 杨志 文惠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