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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药监局三项措施强化农村药品安全监管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2/30 23:1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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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农村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规范管理。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强化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诚信经营,严格自律,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环境;同时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自己的经营、使用行为,保证药械质量,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规范经营。将日常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及专项检查做到有机相结合,实施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监管机制,对在信用等级中被评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的药品企业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三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安全用药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用药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公布举报投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全社会参与药品监管的良好氛围。
(蔡伟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