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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超市买到“臭炸鸡腿” 要求超市发道歉声明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9/27  

                女子超市买到“臭炸鸡腿” 要求超市发道歉声明

  在大超市购买的“油炸琵琶腿”发出阵阵恶臭。遭遇此事,合肥市民叶女士气愤不已,认为超市辜负了消费者对其的信任。为此,她拒绝10倍赔偿金,坚持要超市在店堂或报纸上发布道歉声明,可超市称不能进行这样的道歉。

  24日下午5点多,叶女士前往位于五里山路的永辉超市,购买了两只“油炸琵琶腿”,也就是“炸鸡腿”,叶女士说,当时,“油炸琵琶腿”放在封闭的柜台里,随后被营业员装进食品袋进行密封。回到家后,叶女士从袋里取出“油炸琵琶腿”,隐约闻到一股臭味。当剥开包裹在表层的面粉样的东西后,淡淡的臭味顿时浓烈起来,简直是恶臭难闻。“这样一家大超市,竟然卖发臭的食物。”十分愤怒的叶女士不顾家与超市间路途遥远,当晚7点多赶到超市欲要个说法。可她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超市工作人员只是一再强调臭“油炸琵琶腿”的出现是她们没法控制的,是制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并一再追问叶女士想要多少赔偿金。

  可是,叶女士说自己要的不是赔偿金。她告诉记者,事发到现在,她如此不怕麻烦地向超市声讨权益,绝不是为了钱,是要给超市一个警醒。25日,叶女士找到了附近的工商所,工商所找来了该超市的王经理,让双方协商解决。对此,叶女士提出要求超市在店堂张贴公告或者在报纸上发表道歉声明。王经理告诉记者,鸡腿发臭,这是超市相关环节工作失误导致的,已经向叶女士口头道歉,可在店堂或媒体上道歉是他们不能接受的,能够做到的是,给付叶女士10倍赔偿金,并在超市内部通报此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他表示,将就此事继续与叶女士协商。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