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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塑酒企回应超标事件:四大疑问有待破解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更新时间:2012/12/19 8:25:08  

 中国经济网12月19日讯 据媒体11月19日报道,酒鬼酒在第三方检测机构查出塑化剂超标高达260%。随后又有网友自行送检并发布检测报告称多家酒企塑化剂超标。时至今日,除酒鬼酒宣布致歉并完成升级改造,茅台、五粮液、习酒等多家涉塑酒企均声称自身产品无质量问题。与此同时,不同结果检验报告的相继出现,送检幕后是否有其他原因,以及判定标准是否合理等质疑备受社会舆论的关注。

  疑问一:送检目的成疑

  早在11月19日,最早被曝出塑化剂超标的酒鬼酒公司副总经理范震就曾表示,公司早在10月底就拿到了这份报告,并已经和报道这一事件的媒体进行了沟通。但这份报告选择在11月19日发布出来,范震称自己非常困惑。

  同时有网友表示,媒体报道中显示,“5个工作日之后的10月31日下午,收到了发自天祥集团的检测报告”,为何18天后才公布?巧合的是,白酒板块11月份大幅下跌。

  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在12月12日举行的事件说明会上表示,“塑化剂本来不是问题,有人想利用大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关切心理,制造公众恐慌,打击白酒行业,损害投资者利益,从中牟利。”

  另据知情人透露,于12月9日发布茅台检测报告的网友“水晶皇”其实在利用其散布的消息,打压茅台股价,再聚集散户资金实现抄底,然后从中分成。期间,聚集的散户资金越大,到最后他分成获利越多。

  对此,雪球网认证为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官方账号,在发布其自行送检的11份塑化剂检测报告时曾表示,本次检测的结果仅为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且中能兴业投资咨询公司及其员工不持有任何白酒的多方或空方头寸。

  疑问二:样品真伪难辨

  针对网友“水晶皇”在香港购买飞天茅台酒检测塑化剂超标,茅台质量部门于12月10日做出回应称,公司产品符合国家要求,对网友公布的检测报告存疑。其中回应指出,报告中贵州茅台酒的“州”字,拼写成“洲”,产品说明与实际产品不符,酒品真伪存疑。

  无独有偶,曝出五粮液、习酒塑化剂超标的中能兴业13日发布声明称,本次检测只针对送检的样品,送检的样品均从这些酒企的正规渠道购买,但不能因此确定所购买产品一定为真。

  12月10日,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用户英国高朗烈酒集团公司CEO高瑞在微博指出,水晶皇所送检茅台灌装日期写的2011年,发售日期是2012,可包装塑料膜已于2009年年底停产,新款茅台封口是塑胶红帽且日期打码字体也不对。他表示,“茅台含不含塑化剂暂且放一边,这个酒不用看,就知道是假酒。”

  不过,他的这一观点,多数网友并不认可,一位网友反驳称,“出口的茅台还是老盖,其实想想也明了,这么明显的漏洞,要是假的,茅台早就喊出来了,还等你说。”

  疑问三:检测报告“罗生门”

  并对于雪球网认证用户“中能兴业”,发布其自行送检塑化剂检测报告显示多款白酒中塑化剂含量严重超标一事。 五粮液已于14日发布公告称,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绝不存在添加“塑化剂”类物质,并表示,今年10月产的52度五粮液送检报告显示塑化剂成分均在标准线以下。

  茅台集团则早在10日便发布其自送检报告称,公司自送产品至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显示,部分茅台酒被检出含微量塑化剂DEHP,含量低于卫生部551号函中标准。

  这一轮交锋中,“送检门”成了罗生门,不同版本的检验结果让消费者摸不到头脑。

  据记者了解,茅台送检的产品为今年7月到11月间生产,而消费者“水晶皇”送检的是今年5月的产品,并不是同一批次产品。

  对此,茅台总工程师王莉表示,“送检至北京和上海的样品均来自当地市场上,主要是8月份以后的产品。”

  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则表示,大家应该相信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不要无端怀疑和恐慌。

  12月7日,新浪微博认证用户杨云发微博称:“前两天一朋友去香港,委托其买了两瓶茅台送往STC。今天拿到送检结果,特此公布,可以放心喝了。”微博下方附上的报告显示,未检验出塑化剂。资料显示,杨云送检的STC(标检集团),前身是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成立于1963年,是香港首间独立非牟利的测试、检验及认证机构。

  “直到目前,都是两方在较量,投资者找不到一个可以信服的第三方报告可以依靠。如果茅台的说法是可信的,‘水晶皇’是一个靠爆料的做空者,那证监会就不应该对蓄意扰乱市场的行径置若罔闻。如果‘水晶皇’是真的,那茅台的自说自话也应该得到一个权威检测的否定。权威质检部门不说话,证监会不说话,市场的不规范难道只能由投资者买单?”一位深圳的私募投资者对记者表示。

  疑问四:判定标准是否科学

  在12月12日茅台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琦就曾表示,目前全球对于塑化剂是没有非常严格的标准,卫生部去年出台的551号函也是针对台湾的饮料塑化剂事件所做出的临时限量,而不是严格的标准。把不同的产品用一个数值限定本身是不科学的,或者科学上是有局限的。

  对此,中国酒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由于塑化剂是近一年多才被发现的,国内缺乏相关的检测和标准限定,目前只能参照国外相关食品标准对塑化剂指标的规定。他特别呼吁,希望卫生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白酒塑化剂含量相关标准值,因为白酒与一般食品在自身成分、平均摄入量等方面存在很多差异,以一般食品标准衡量白酒中塑化剂是否超标,是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