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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食品安全不缺管理者,那缺什么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5/8  

罗瑞明

  目前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对外正式公布的有13个。中国农业大学原副校长靳晋称,各类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流通、市场、消费者,这一连串的链条,管的部门太多,可都是各管各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环与环之间出了问题,又到底由谁负责,各个部门就踢皮球了,都不愿意承担责任。(5月6日 红网)

  近年来,有关部门查处问题食品的力度不算小,也收到一定的成效。但假冒伪劣食品并没从根本上根除,远的不说,近期就有瘦肉精、染色馒头、假薯粉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令人担忧。

  说到食品监管,似乎并不缺管理者,人员配备也不少。可是“油多并非不坏菜”,多头监管难免会出现“真空地带”,问题食品“不归我管”之声时常耳闻。找质检,质检说某某东西是否对人体有害,得需要卫生监管部门来说明;找工商,工商说“对于市场在售的商品,只管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只要不是三无产品,他们就视同合格”,等等。再者,多头监管由于各个部门所站的角度不同,检验标准不一,得出的结论往往也不一致。比如:添加剂量多不多、瘦肉精比例大不大、三氯氰胺对人体健康造成多大危害等,不同的部门有时会发出不同的声音,让公众感到困惑茫然。

  监管部门多固然有利,但也有弊:一是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让人不知该向哪个部门举报,“门多窗多”不知找那个部门解决,尤其是遇到要经过检测才能辨别的食品,由于涉及到部门利益更难举报;二是问责难,出了问题都有一套推托之词且理由“充分”,鲜见有人为此担责。既然责任不明确,又难以做到层层把关,食品安全自然免不了出问题。

  食品监管是个系统工程,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就容易前功尽弃,只要留下一点空隙就有可能被“钻”,这就得有人来把总关、负总责,把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监管权力集中起来,变多头管理为集中管理,将十几条“枪”换成一门“炮”,如此监管力度才更猛更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