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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在全省率先出台规定举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有奖 核实后举报人可获奖200至6000元 |
文章来源:都市时报 更新时间:2012/12/9 10:5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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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时报讯 (记者 许孟婕) 今后,在盘龙区辖区内,如果市民发现有食品药械化保方面的安全问题,可向盘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经调查核实后,可获200至6000元不等的奖金奖励。 日前,盘龙区政府下发《盘龙区食品药械化保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为全省第一家出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举报(投诉)奖励办法的县区级政府。 举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情况,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行为。举报人是指通过来人、来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盘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的人员,属申诉案件的举报不适用《办法》。 根据举报投诉的真实程度、违法情况轻重、提供的类别和案件的大小,经调查核实后,按以下类别和标准给予奖励:举报投诉罚没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大案和要案为一等奖,根据举报投诉功绩分为四类,将给予1500到6000元不等的奖金奖励;举报投诉罚没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般性案件为二等奖,根据举报投诉功绩分为四类,将给予300-15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举报投诉罚没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有轻微违法违规事实的案件为三等奖,将给予200元奖励。来源都市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