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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言民生问题:食品如何更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更新时间:2012/12/3 16:52:09  

  金志国:依法建立食品召回制修订《食品安全法》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就此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金志国。 

  他建议应依法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确保百姓饮食安全。 

  金志国表示,“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如苏丹红、瘦肉精、陈化粮等这些老百姓原本不怎么熟悉的词,却成为了大家非常关注甚至闻之色变的词语。现行的《食品卫生法》颁布于1995年,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该进行修订和完善。 

  他说,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于食品安全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我国现行的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问题食品的召回作出明确规定。上海市已于2006年8月1日起,对“缺陷食品”实行召回制度。因此在《食品安全法》中,建议采取自愿召回与监管部门强制召回相结合的措施,借鉴国外的经验,将食品召回制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召回,是针对可能导致难以治疗的健康损伤甚至致死的产品;二级召回,是针对可能对健康产生暂时的、可以治疗的影响的产品;三级召回,是针对不会产生健康威胁、但内容与标识不符的产品。同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也为查处和销毁不安全食品提供法律依据,加大了对制假、造假、添加有害物质等危及人们生活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刘满仓:加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谈到食品安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商丘市委书记刘满仓说:“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多头执法现象严重;执法经费严重不足,食品监管力度不大等。” 

  为此,刘满仓代表建议: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确保食品安全有法可依;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为食品监管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制,全面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提高食品安全准入门槛,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追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平台。由各级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办公室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网”;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实施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举报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