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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变质鸡腿进了医院 商家赔钱还要被罚款
文章来源:三峡传媒网  更新时间:2012/12/2 18:05:57  

  (记者 谭本政 通讯员 骆峰)近日,万州区工商分局分水工商所成功处理了一起因购买变质食品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王先生在获得退赔货款的同时,还得到了包括就诊费、营养费在内的500元赔偿金。

  原来,当日,消费者王先生在分水场镇上一家食品店购买了油炸鸡腿给自己孩子食用。可是,当王先生的孩子在食用后出现了上吐下泻等不适症状。随后,王先生到该食品店进行交涉,食品店负责人在确认商品确实已经变质后,向王先生表达了歉意,但是当王先生要求该食品店赔偿时,商家却予以拒绝。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得先把孩子送到医院治疗,经过医院诊断之后,确诊为因食用腐烂鸡腿引起了急性肠胃炎。为了讨回公道,王先生向万州区工商分局分水工商所投诉。随后,在分水工商所的调解下,该食品店赔偿王先生各种费用共计5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