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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麦郎败诉方宏进案完成执行 法院判今麦郎付118万
文章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2/12/1 12:25:32  

 当年与今麦郎发生合同纠纷,导致央视前任主持人方宏进被河北警方控制,在当地检方做出不予起诉后方宏进追讨广告费。近日,在海淀法院执行局的努力下,此案以今麦郎支付澳卫时代广告费118万余元告终。

  当地检方并未予以起诉

  此案原告是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澳卫时代”),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是方宏进的前妻于红伟,而被告是河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下称“今麦郎”)——知名方便面生产企业华龙集团。

  据澳卫时代诉称,2007年他们投入550万元买断了央视二套《欢乐家庭》栏目三个月的贴片广告时段,之后今麦郎公司同意在此广告时段内播出其产品的广告。同年5月1日到6月1日,澳卫时代为“今麦郎辣煌尚”和“今麦郎弹面”播出了共50分钟的广告,按照央视的公开报价这组广告价格为260余万元,但今麦郎却一直未支付广告费。

  2008年,今麦郎和澳卫时代因为这一民事纠纷诉至河北当地法院,但当地以该案涉嫌刑事案件移送隆尧县公安局。2009年10月方宏进被河北隆尧县警方网上追逃,拘留后取保候审。2011年9月13日,隆尧县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之后,澳卫时代又将今麦郎诉至海淀法院。2011年12月14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判今麦郎支付118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今麦郎从广告中获益就应当支付一定广告费,并根据实际播出情况及公平原则等,按照央视市场相应单价的一定折扣计算广告价格,因此判令支付118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败诉的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上诉,后经一中院终审予以维持。

  据承办此案的海淀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双方在此前诉讼中的积怨较深,为此执行法官做了大量的沟通工作,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澳卫时代不再要求追究118万的利息,而今麦郎也表示全部履行协议内容。

  目前,该案已经全部履行完毕。(记者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