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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查43名官员释放强劲问责信号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3/27  

 国务院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乳油肉酒等6大类。同时要求监管部门对于涉嫌食品安全犯罪严禁以罚代刑。专家建议,应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回归一个部门,分段管理的模式难以起到有效作用。

  (《新京报》3月26日报道)

  严禁以罚代刑的“预防针”打得好!食品安全,人命关天,再怎么严厉也不过分。这既是刑法对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保护,也是体现对食品安全零容忍的态势。决策层提出对于涉嫌食品安全犯罪严禁以罚代刑,就是要使刑法成为护卫百姓食品安全的利剑,就是要从刑究渎职失职官员开始,将食品安全事件的问责进行到底。

  从去年情况看,在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重点查处食品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余万家。其中有多少渎职失职官员被刑究,没有数据显示。不是信息不畅,而是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刑究责任官员非常罕见。一方面“抓大放小”出现了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集中力量查处,运用司法资源治罪。这种百疏一密,一曝十寒的“风暴式执法”,长此以往就会变为“屡查屡犯”的怪圈;另一方面在问责中,只见官员被摘了官帽,少见官员戴上手铐。如果说在几年前的三鹿事件中,国家相关部门主要官员引咎辞职,当地一批官员被免去职务,没有官员被刑究,是因为当时的相关法律还不健全,那么,时至今日,但凡食品安全事件都有监管失守如影相随,显而易见,乌纱帽正成为渎职失职官员金蝉脱壳的 “挡箭牌”。如此“护犊情深”,如何能痛定思痛?如何能体现“零容忍”?又如何能树立法治权威?!

  令人欣慰的是,河南“瘦肉精”事件的查处几经周折,回到跟盯不放的追查轨道。截至3月24日,“瘦肉精”事件中被河南省有关部门控制、刑拘、立案侦查的人员已达68人,其中“瘦肉精”销售人员26人,使用养殖户33人,生猪经纪人7人,企业采购人员2人,并对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受调查的官员数量居首,释放出强劲的问责讯息。期待通过这一事件的刨根问底,使失职渎职的监管者依法受到刑究,成为严肃问责、依法问责和对以罚代刑说不的一个样本。当然,严禁以罚代刑从刑究失职官员开始,必须祭出更加严厉和规范的问责细则,建立司法同期介入机制,厘清行政与刑事问责的严格界限,防范和排除各种干扰,遏制暗箱操作等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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