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卫生部制定不符合食品标准有毒害物质鉴定办法 |
文章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1/3/2 |
|
卫生部正在制定《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中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综合组组长苏志昨天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了上述消息。 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相关部门共检查食品添加剂企业9.7万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3万户,查办违法案件5305起,罚没款1980余万元,货值6000余万元,移送司法案件36起,依法逮捕23人。 苏志称,以前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都很轻,判实刑的少,判缓刑的多。但在去年涉及食品安全的刑律部分中,判了两个无期。不过,其未透露具体案情。 苏志称,制定《办法》是为了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需要。卫生部监督局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表示,《暂行办法》涉及鉴定范围、鉴定程序、鉴定的技术单位,鉴定结果和鉴定时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