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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味轩风琴手撕鱿鱼片惊现苍蝇 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11/5 11:00:01  

  手撕鱿鱼口感风味俱佳,是现代人喜爱的休闲食品,但是当你把这样的美味和苍蝇联系在一起时,是否会大跌胃口呢?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消费者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恶心事儿,本来碰到“苍蝇鱿鱼”就已经够让人气愤了,但销售商家海味轩公司的处理态度却令他更加恼火。

     2012年10月20日,高先生在淘宝天猫店“海味轩”购买了5包由威海海味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的风琴手撕鱿鱼片(生产日期:2012.10.18;保质期:3个月;规格:250g/包;总价:80元)。高先生告诉编辑,因为觉得味道不错,价格也比较适中,这已经是他第6次购买海味轩的手撕鱿鱼了,算是老顾客了。“一包鱿鱼有半斤重,吃第一包时觉得味道不如以前了,不仅不甜反而变酸了,但凭着对家店的信任也没多想,毕竟号称月销量7000余件,想着发货量那么大应该不会是过期产品就放心吃了。但是当我打开第2包时,真空包装还没来得及拆,就发现一个稀有物件,一只黑乎乎的苍蝇又肥又大,腿脚清晰,体形完整,实在令人恶心!”高先生如是说。

     发现问题后,高先生就及时和海味轩公司售后联系,但对方表示只能退一包问题产品的钱,其他几包并不退款。“这样的事如果是发生在你身上,其他几包你还敢继续吃吗?可惜人家只给退一包的钱呀!网购维权,我们走的很辛苦,今天中午和店家在阿里旺旺上聊了半个时后对方就没声音了,至今也没有再和我联系。这海味轩是不是店大欺客呢?觉得自己月销量几十万营业额就可以不把一两个消费者放在眼里呢?”高先生十分无奈地说。

     在高先生的坚持之下,海味轩方面最终答应全额退款和单包十倍赔偿,对于这样的处理方式,高先生并不满意,他说道:“作为一名消费者,此次交易的5包鱿鱼干并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全额退款并全额十倍赔偿,合计人民币80+800=880元,销售方不予理会。《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本人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正当权益,并非勒索敲诈,并且承诺收到赔款后,立即把有苍蝇的鱿鱼干寄回销售方。”

     接到高先生投诉后,值班编辑及时联系了威海海味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方负责售后的隋小姐表示会按照消费者提出的要求进行赔偿,但前提是要消费者将其在猫扑上发的《天猫“海味轩”,网购拒不赔偿,“苍蝇鱿鱼”多图杀猫!》的帖子删掉,如果没有删除就不进行赔偿。对于鱿鱼里所出现的苍蝇,隋小姐说道:“产品外包装已经拆掉了只剩下真空包装,但真空包装上面没有任何标识,这样的真空包装市场上随处都可以买到,所以并不能确定是我们海味轩的产品;同时,我们也不会对问题产品进行鉴定,确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也没有任何意义,但即使消费者是恶意投诉我们也会进行处理。”最终,消费者删除了猫扑上发布的帖子,并拿到了相应的赔偿金。

     在消费者提供的照片里,编辑可以清楚的看到一只硕大完整的苍蝇附着在鱿鱼表面。作为生产厂家,即使真空包装没有标识,但包装袋里的东西到底是不是自家的产品应该很容易就可以判定,毕竟每家公司在包装技术、包装机械、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各方面都不尽相同,品管技术人员是很容易鉴别的。海味轩方面竟然以真空包装上面没有标识来进行推脱,这样的借口实在太过差劲,是对消费者赤裸裸伤害和不尊重。产品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为何密封包装的产品里会出现如此硕大的苍蝇?这样的产品为何又会在市面上流通?企业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措施进行整改?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海味轩方面竟然声称没必要深究,如果连确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都没有任何意义了,那在海味轩眼中还有产品质量之说吗?

来源:海峡食品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