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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卖306万元问题调和油 两主犯获刑15年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11/2 8: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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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罚180万元和150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婕 实习生 陈文庆 通讯员 苏倩雯 庞博 报道 珠海某食品公司用单一的棕榈油冒充调和油,销往珠海、中山等地,仅仅两年销售额就达306万元。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该公司2名法人代表有期徒刑15年,分别并处罚金180万元和150万元,其余员工也被判处三到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获悉,该公司生产食用油的过程是先用油车将散装的食用油拉到公司,然后灌到公司的油罐,生产工人再把油从油罐里抽出来通过分装生产线灌到市面油罐里,贴好标签然后销售出去。该公司申请的商标有“仁厨”、“李太”、“买得乐”、“金珠唛”、“益尔乐”等,同时也为其他公司代加工调和油。生产出来的“调和油”主要销往珠海城区的粮油店。 据查,在2010年10月至2012年7月期间,共用单一的棕榈油冒充调和油向14家客户销售金额达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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