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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个人可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定工作 |
文章来源:东南早报 更新时间:201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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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于11月10日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一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定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法》强调标准在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 泉州市卫生局相关人士认为,个人参与到“国标”的制(修)定不仅扩大了食品公共安全的民意基础,避免了因民意缺席而导致的“国标”一边倒沦为“企标”的尴尬,同时这也是一个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良好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