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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1日起 全国公路鲜活农产品免费通行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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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26日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享受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的农产品新增土豆等4个品种。三部门下发的文件将马铃薯(土豆)、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 三部门要求,在继续执行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考虑车辆配载的实际情况,对《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有关方面应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政策;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和《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它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此外,三部门决定,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国务院督查组赴18省区市督查稳物价工作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介绍,11月底到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商务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六个国务院督查组,相继赴18个省、区、市督促检查工作。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督查工作重点是调查了解有关地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总结推广各地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稳定价格、保障群众生活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协调、指导地方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11月26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督促检查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动员会,按照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部署组成国务院督查组,赴重点地区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事宜。 发改委:近期已投放2550万吨政策性粮油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表示,石油、煤炭和粮食企业,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障供应和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工作。发展改革委26日要求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石油企业要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提高生产负荷,合理安排检修,确保成品油的供应;煤炭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煤炭特别是电煤价格;粮食企业要严格遵守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的限定,自觉维护市场收购秩序,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管,做到不抢购、不抬价、不囤积;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趁物价上涨之机,投机炒作,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宣布,10月底以来,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郑州、安徽粮油批发市场共投放国家政策性粮油2550万吨,以增加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据发展改革委介绍,投放的粮油包括540万吨玉米、1350万吨小麦、630万吨稻谷、30万吨菜子油。 工商总局紧急通知: 加强市场监管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立足服务,加强维权,维护市场秩序,努力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配合物价部门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无照、超范围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加工棉花的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实行“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努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