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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公告期截止异议爆满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10/22 9: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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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欲加冕“国酒”的申请遭到了大量异议。10月20日是该公司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公告期的最后一日。记者查询后获悉,茅台本次所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4个商标都面临大量异议申请,而且几乎所有异议都处于待审状态,这意味着这场商标大战或可能持续两三年时间。 文/ 记者刘俊 本报讯 7月20日,曾9次申请“国酒”的茅台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初步审查,随即进入了为期3个月的公告期。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无效,“国酒”将花落贵州茅台。 然而,昨日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却发现这场商标纠纷或将变得更久。据悉,此次公告的“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注册号分别为 “8377467”、“8377491”、“8377511”、“8377533”,全部在公告期间遭到了大量异议申请。 以“8377467”为例,一共有26项“收到异议申请或补充材料,待审”,异议提出日期最早追溯到7月27日,也就是公告期开始第一周,其中13项集中在9月提出。只有10月15日一项显示为“异议不予受理”。 此外,“8377491”和“8377511”分别有22项异议申请,“8377533”一共有23项异议申请,一项显示为“异议不予受理”。 事实上,这场“国酒”商标大战已经让茅台和其他多家知名白酒企业分裂为两大对垒阵营,双方展开了多次舆论攻防战。例如,茅台在多家报刊投放整版广告,宣传其之所以成为“国酒”的原因。不过,五粮液董事长唐桥表示,只有60%~70%老百姓能喝得起的才能叫“国酒”,而5家四川酒企早前也联合起来递交了异议申请报告。 据悉,本次茅台申请的上述四个商标中,前两个商标为汉字“国酒茅台”,后两个商标为“国酒茅台”的图文。四个注册号的商标使用类别为: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开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 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