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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建议食品安全“国标”立项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1/11  

 卫生部10日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彰显公民和组织在食品安全国标监督中的作用。明确公民可以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个人或者组织也可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制定标准强调公开透明

    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共四十二条,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与草案相比,“公开透明”的提法为新增内容。卫生部解读称,在“国标”起草、审查等环节都体现了公开透明原则,比如要求标准在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等各方意见。

    与草案相比,管理办法还增设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核环节。卫生部解读称,该中心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对各专业卫生标准报批材料的审核工作,增设此环节有利于保证报至卫生部的标准报批材料的规范性。

    卫生部网站可提建议

    办法中多次提到公民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中的作用。比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标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同时,与草案相比,管理办法也是首次明确提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紧急增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昨日,卫生部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公民可提意见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可以通过卫生部网站的“部长信箱”栏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刘海波说,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监管,对减少食品安全事件会有一定作用。(记者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