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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加大监管食品安全已建77个消费维权站点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10/9 20:2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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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食品处了解到,区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高度重视,监管力度大,努力为消费者打造安全的食品食用环境,目前全市已建立消费维权站点77个。
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区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卓玛说,区工商局食品处对食品安全管理极为重视,严格执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包括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等。同时,区工商局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其中包括食品市场日常巡查、食品质量抽样检验、查办食品违法案件、风险预警。此外,区工商局食品处将深入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一方面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另一方面以城乡结合部和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全区已建立消费维权站点77个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区已建立消费维权站点77个,遍布全区城乡、为消费者投诉举报提供了便利条件,广大消费者应积极参与监管工作,维护好自身消费权益。消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要有效利用12315信息平台,在科学整合“经济户口”监管数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不断延伸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触角,构筑一个快速反应、及时反馈、准确打击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区工商局将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包括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食品广告应真实合法 近日,有群众咨询说: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要符合哪些规定?”卓玛说:包装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相关单位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记者了解到,食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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