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汇源果汁:不存在所谓私卖商标 涉事主角被撤职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10/9 10:25:46  

 日前有媒体报道,汇源果汁商标纠纷案再度升级。汇源果汁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汇源子公司汇源饮用水公司不存在“私自授权商标使用”,更不存在所谓“私卖商标”。8月初,汇源集团陷入了一场“商标”风波,其旗下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被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指控“商标授权欺诈”。

  并未私卖

  据报道,汇源果汁方面负责人称,汇源饮用水公司和卡瓦格博签署的《合作协议》,在签署后就已向公司报备,并得到公司的许可,基于《合作协议》的商标使用授权也同样报备。但就汇源所有的具体哪一件商标的使用权许可,双方仍在商谈中,待确定后再由商标持有单位出具具体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商标图案、注册号等信息)。因此,汇源饮用水公司不存在“私自授权商标使用”。汇源称,公司总部从未说《合作协议》无效,汇源一直承认《合作协议》的有效性,对基于此协议的商标使用授权,该授权尚未完成,双方还在商谈商标使用授权的细节时,卡瓦格博就擅自使用,即该授权行为遭到卡瓦格博的违约行为而被中止。

  涉事主角被撤职

  不久前汇源集团在京召开发布会,首度承认旗下饮用水公司总经理朱胜彪因在商标转让当中操作违规而被免去职务。据悉,朱胜彪是汇源集团董事长朱新礼的亲侄子。在业界看来,汇源“商标门”纠纷背后,是对其家族企业模式的考验。

  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汇源集团终于对汇源果汁饮用水公司总经理与卡瓦格博董事长祝强私下签订的合同作出说明。

  汇源集团一改此前坚称汇源饮用水公司无权授权从而商标合同无效的说法,首次承认了与卡瓦格博签订的商标授权使用书的存在,并表示已经对饮用水公司总经理朱胜彪进行了撤职处分。

  实际上,身陷商标纠纷的果业老大近年的发展之路并不平坦。公开资料显示,从2008年被可口可乐收购失败以来,汇源集团市值已蒸发了八成左右,目前汇源市值下滑至34亿港元左右,仅为可口可乐当年收购价值的20%。

  业内人士认为,汇源疏于对品牌的管控以及责任人权力是根本原因。公司应该明确集团与子公司的权责利,特别是在集团领导与子公司负责人有亲属关系时,更需要明确,做到私人关系与工作关系的分离。

  家族企业的诟病

  尽管战略无序、营销无力导致了汇源对于单一产品的依赖以及在新品推广的失败,但这些的根由还是其企业自身管理结构的混乱。饮料行业相关业内人士指出,朱新礼在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后,并没有给创业者和职业经理人留出空间,而是让数量众多的亲戚直接介入到管理层。长时间以来,朱新礼的儿女、兄弟、女婿等亲属均在汇源出任要职。

  汇源的掌门人朱新礼是中国民营企业家里少有公开表示企业是社会的一位,“从来没有想让儿子或女儿接班”,认为自己从不像浙商企业家那样纠结和着急儿女的接班。他的理由是,做企业太累了,“自己99%的爱好都丢掉了,不希望儿女这么累。也是对企业负责。”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此次朱胜彪事件,对朱新礼选择接班人有一定影响。

  据《中华工商时报》

  “猛牛”商标获批 蒙牛告商评委被驳回

  ■相关报道

  张某申请了商标“猛牛”用在润滑油等产品上,为此,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核准此事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诉至法院。近日,一中院一审驳回了蒙牛公司的起诉。

  2004年3月2日,张某申请注册“猛牛”商标,指定用于润滑油等商品,之后,该商标经商标局初审并公告。其间,蒙牛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认为,两个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也未构成近似,因此裁定“猛牛”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蒙牛公司不服裁定,再次提出异议申请,但商评委作出与上次相同的裁定结果。

  为此,蒙牛公司起诉商评委称,“猛牛”与该公司驰名商标“蒙牛”构成了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高度近似商标,势必会导致公众的混淆。

  案件审理期间,商评委辩称,其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予以维持。

  法院审理后认为,目前,“猛牛”商标指定使用的润滑油、润滑剂等商品与“蒙牛”商标所使用的乳制品商品关联性较弱,在功能用途、生产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猛牛”商标的注册并没有违反商标法的规定。

  法院认为,两个商标虽然读音相同,但公众一般注意力仍可以将二者相区分,不至于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两个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判决维持商评委的裁定。

  南方日报记者 周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