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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做好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落实举报奖励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9/30 13:5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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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逐步从根本上预防、控制直至消除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和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确保食品安全;“两节”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在抓好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工作的同时,要深入分析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一旦发生需要立即处理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间组织核查处理,不得瞒报、迟报。 据不完全统计,辽宁省近几年来向社会公布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有近千个,这些投诉举报电话对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如咨询功能不强、群众不易掌握、部门间推诿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根据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省政府自去年开始明确提出设立辽宁省统一的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96151”食品安全热线已于今年9月8日正式开通。 省食安委要求,接到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办理程序,建立受理食品安全投诉的快速、高效处置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政策,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确保通讯畅通。 (来源:辽宁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