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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严惩包庇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腐败分子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9/15  

     中新网9月1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5日正式对外公布《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通知》强调,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严惩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

  《通知》要求,对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