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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9/10  

   本报讯 记者惠庆莲 发自陕西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日前,陕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整治行动由设区市统一领导,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建立市(县)长负责制。
  意见指出,省政府决定在陕西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以城乡接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
  意见明确,整治将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
  意见要求,对黑窝点一律取缔,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化原则,由设区市统一领导,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建立市(县)长负责制。各地区特别是各城市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意见要求,商务、质监、工商、餐饮和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公安部门在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后,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