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民县城张先生因一时大意,在购买果冻时未细看保质期,差点让儿子吃了过期发臭的果冻。
8月30日,张先生在惠民县某大型超市买了一袋儿子爱吃的某品牌什锦果冻。回家后,儿子刚吃一口便全吐了出来,张先生见状急忙抓起果冻一闻,感觉有些发臭,再细看日期,发现该果冻的保质期为2012年3月。张先生随即拿上果冻到超市要求退换。由于张先生在买果冻后将小票随手丢掉,超市以无法证明该果冻为他们所售为由拒绝退换。为了讨个说法,张先生又从该超市购买了两袋同品牌的超期果冻,并索要了发票。随后,张先生再次来到超市,要求退还所有购买果冻款项,超市又以张先生无理取闹为由再次拒绝了其要求。气愤的张先生便到惠民县消协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随即赶到该超市实地调查。经查,消费者张先生购买的果冻确实有严重异味,已超出保质期。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超市应当对问题果冻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处理。经调解,超市相关人员答应为张先生进行全额退款,并当即将该品牌果冻下架处理。张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并表达了对消协工作人员的感谢。
惠民县消协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保质期并保存好购物小票或开具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处理。
孟祥亮 刘丽云 王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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