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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餐厨垃圾只能卖给特许企业 擅自收运罚3万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9/14 13:38:42  

 未获特许,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通过台账管理追踪餐厨废弃物流向……9月12日,青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即将于10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作为全国第一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青岛在全省率先实施专项办法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力求解决餐厨废弃物流向混乱、地沟油回流餐桌等问题。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刘海波介绍,青岛现有餐饮单位约1.6万家,日产餐厨废弃物500余吨,日收集量约80余吨。此前,由于餐厨废弃物管理部门分散、多头管理,以致流向混乱,部分混入了生活垃圾,部分被收购后喂养家畜(禽)、加工地沟油等,为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针对多头执法、职责不清问题,《办法》明确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全市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置,城管执法、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根据《办法》,青岛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物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和处置。未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活动,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活动的,处以3万元的罚款。

  《办法》还规定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条件:要求企业应当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收运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处置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并对人员、车辆及管理制度等提出了要求。

  同时,《办法》力求从源头控制和过程监控上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签订收运协议,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协议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收运和处置台账,每月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机构、各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未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梁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