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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 消费者状告药店10倍索赔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9/12 17:48:20  

认为“食品”中非法添加了鹿茸片等药品

  消费者状告药店10倍索赔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郭玉红)湖北小伙姚某用千余元在兰州德生堂大药房安宁医药广场购买了总重达16升的“补酒”4瓶后,将药店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药店10倍返还购物款。

  姚某称,自己7月11日在德生堂大药房安宁医药广场购买的4瓶标注为食品的“补酒”中非法添加了鹿茸片、天麻和灵芝等药品,因此药店应当为其销售违法食品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姚某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该药店返还货款1266元,并以10倍赔偿其货款1.266万元。

  针对姚某的诉请,德生堂辩称,诉称的配制酒拥有一系列的合法手续,安宁分局西路工商所调查证实,该药店购进的“龙卧春”配制酒有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于2011年9月19日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其生产单位拥有配制酒加工销售的经营范围,也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等系列资格证明文件。据此,工商所认定德生堂安宁店销售的“龙卧春”配制酒各种经营、销售手续及检验报告齐全,未发现有销售违法食品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请。

  9月10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姚某及其代理人向法庭提供了一份长沙市中院的同类型案情判决书作为参考。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最终姚某表示无法接受药店提出愿意接受退酒的调解方案,法院遂宣布该案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