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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最高奖20万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9/8 12: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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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遇到食品安全方面问题,向谁求助?找谁解决? 昨日,记者从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今日,我省正式启用全省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96151,为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架起诉求桥梁。 据了解,96151具备三项功能:一是咨询求助。对于食品安全相关问题,96151热线受理人员或立即给予答复,或帮助消费者向食品安全专家求助,再将专家解答的内容第一时间回复给消费者。二是维权投诉。如果在食品消费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拨打96151热线投诉,会转给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投诉问题。三是有奖举报,发现有人从事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拨打96151热线进行举报,不仅为保障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举报内容一经查实,还会得到200元到20万元不等的奖励。 问题一 可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 ◆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经定点非法从事畜禽屠宰活动,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问题二 举报奖励分为几个等级?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调查认定的事实相符合的程度,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详细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犯罪事实、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和相关证据,协助调查,举报内容与最终认定事实完全相符。 ◆二级: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犯罪事实、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和部分证据,协助调查,举报内容与最终认定事实相符。 ◆三级: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犯罪事实、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和部分证据,未协助调查,举报内容与最终认定事实基本相符。 问题三 奖励标准如何确定? 按照奖励等级,分别按照涉案货值金额的5%、3%、1%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货值金额按照货品售价计算,没有售价的按市场上同类商品平均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确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确定。 对涉案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按货值计算奖金在200元以下的;监管部门在查处中未查获涉案货物,但经证实案情属实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一次性给予举报人员200元~1000元奖励。 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人员,以及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问题四 举报人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获奖励? ◆所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 ◆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 ◆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掌握; ◆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经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新闻媒体在公开披露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前主动与各级食品安全办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提供案件线索或者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鼓励举报人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对同一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人只能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如同一违法犯罪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犯罪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记者 常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