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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黄金大米”试验:搞清真相,才有安全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9/6 10:2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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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广州"政委打空姐案"一样,另一场罗生门也在上演。8月31日,一机构宣称:美国企业利用中国衡阳儿童做转基因大米的试验。衡阳市马上回应称:当地小学生接受的是湖南省疾控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委托的课题"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省疾控中心也否认试验涉及转基因食品,与任何境外机构没直接关系。 之后,美国塔夫茨大学唐广文教授却表示:他们的确做了"黄金大米"与维生素A方面的试验;在其作为第一作者,于今年8月1日发表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中的论文称,试验的对象为湖南农村地区的72名儿童。 事实是什么?湖南方面所说的中国疾控中心的维生素A试验,是否就是美国大学所做的"黄金大米"的试验?"黄金大米"作为转基因食品,如此的试验是否符合中国的法规,及相关伦理规定?受试儿童及其家长,是否对试验的目的、危险性,做到知情同意?在试验真相弄清楚之后,才是"黄金大米"是否安全的问题。 从前述论文的作者署名单位来看,分别来自美国塔夫茨大学、湖南省疾控中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等单位,这表明湖南省疾控中心、中国疾控中心都参与了试验。湖南所称的维生素试验,是否就是转基因试验?湖南省疾控中心称,试验与境外机构没"直接"关系,那么间接关系有没有?湖南方面称试验不涉及转基因食品,而这份论文明白无误地显示:试验材料就是转基因大米。 此外,湖南方面称他们所做的维生素A的试验,食品均在本地采购,那么"黄金大米"是否也是在当地采购的?更要问"黄金大米"是否已经在当地种植?按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口、种植转基因植物,都应当取得农业部等部门的许可,试验使用的转基因大米有许可证吗?《条例》还规定:中外合作、外方独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应当经农业部批准。 所以,目前的事件,已经超出湖南省一省行政批准权限,应该由农业部做出全部调查;试验中涉及的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也应当及时出面澄清。 反过来说,此次事件的报料者,其不择手段也是出了名的。大家应该不会忘记今年4月23日,该机构发布报告称:立顿的茶含有被国家禁止的高毒农药吧!其实那就是该机构用耸人的文字游戏忽悠了大家,立顿茶相关的农药指标,只有国家标准两千分之一。某位中国环境专家跟他们接触后的感觉就是:他们在"传教". 另外,"黄金大米"本身也非洪水猛兽,这次在衡阳做的是营养学试验,而非毒理试验,因为毒理试验在美国早已经做过。而且维生素A缺乏(简称VAD)是贫困地区人群的严重健康威胁,"黄金大米"富含维生素A,成为解决这种"隐性饥饿"的有效手段,所以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授严建兵将之称为"一个世纪以来最伟大的发明". 但是,无论"黄金大米"本身的安全性如何,这次事件,依然暴露出我国转基因监管方面的软肋。真相需要由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共同发布:衡阳的儿童是否进行了试验?这种试验是否合法?信息公开,程序透明,才能避免恐慌,也才能科学地证伪或证实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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