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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建立食品“黑名单” 举报最高奖励2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9/1 8:12:29  

  昨日,记者从芜湖市工商部门获悉,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该市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举报奖励制,设立专项资金,最高奖励20万元。

  根据芜湖市出台的《芜湖市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果存在违规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将会被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监管部门除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上“黑名单”的企业在管理期限内,不得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或重大活动服务接待对象。财政供给单位、国企和国家控股单位不得采购其产品或接受服务,相关支出费用不得列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评优等。(记者 郑茹)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郑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