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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整体素质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8/31 21:0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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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来的“齐二药”假药案、“欣弗”事件、“问题胶囊”、事件等接连发生的“药害”事件以及最近频频曝光的“瘦肉精”、“地沟油”、“问题腐竹”、“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表明,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仍然处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然处在拉距交接、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因此,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就处在面临重大考验的关键时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能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能不能“化被动为主动”,能不能乘势而上,实现在逆境中起飞,关键取决于有没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的监管队伍。因此,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干部素质,是适应新形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应当看到,国内面临的形势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要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能否在这种局面下完成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交给的任务,确保百姓饮食用药安全,从一定意义上说,取决于我们这支监管队伍有没有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下面就如何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干部素质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强化学习,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水平。全面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是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根本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在加强队伍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学习意识。要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要把学习的过程作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鼓舞干劲、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掌握观察事物的科学方法,提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的本领,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居安思危,将监管关口前移,以防患于未然。另外,要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学法的能力。知法学法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前提。食品药品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行政执法工作,无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还是行政强制,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法律要求,就连日常监督检查、药品监督抽检、案件调查取证,其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这就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既要有丰富的业务理论知识,又要有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老规章不断调整,新规章不断推出。因此,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知法学法的自觉性和科学性。要善于吃透法律精神,看懂法律条文背后的深刻含义;要学会系统思考,勤于钻研,准确适用法律;要结合实际,多思、多想、多比较、多联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实现依法监管,首先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都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坚决杜绝渎职、越权、滥用权力及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第二,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尤其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处罚时,更要主体明确、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量罚合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第三,要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执法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以收代罚、以罚代刑、滥用职权、随意处罚等违法行为。
三、转变执法观念,提高在监管中的创新能力。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创新是力量的源泉。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要勇于创新, 要从以往那些惯性的、墨守成规的做法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中,拿出新思路,制定新举措,取得新突破。保障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是我们的神圣职责,但是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之上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树立起大服务、 “大药监”的理念,有所作为才有地位,自觉地把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把服务大局落实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因此,必须做到:一是要在执法中不断改进和加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执法,秉公办事。二是要讲究工作方法。对于违法违规的管理相对人,还应通过耐心的教育沟通,使其真正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三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方法创新。要结合系统行政执法实际,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的联合打假机制,加强区域合作和协调,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要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推行阳光政务,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为。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公正公平文明执法, 杜绝随意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管氛围是构建和谐药监的重要内容。
四、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解决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构建和谐监管的重要途径。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不仅要有知法学法意识,依法监管意识和监管创新意识,还要有监管就是服务的意识。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三是要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积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兑现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实现“四个一”和“四声”,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 。寓服务于监管工作,这不仅是当前建立公共型服务政府的需要,更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纵深发展的需要。在监管工作中树立服务意识,是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频发、增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感的迫切需要。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构建和谐社会,一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当前,公众最为关切的,诸如药价虚涨、非法广告泛滥、食品安全事故等等,而农村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系统的形象,我们应该抱着向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解决问题,树立系统良好形象。监管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切实转变“以罚代管”的思维方式,主动为行政相对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要积极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较好地引进新技术、新经验用于其生产和经营,树立诚信意识,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对我行我素、项风违纪、败坏药监队伍整体形象的人和事要毫不手软、严惩不怠,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切掉“毒瘤”,铲除“病灶”,“强身健体”,树立药监队伍的崭新形象。 五、坚持扎实工作,护佑群众,加强沟通,注重协调。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切实担负起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任,以严谨勤奋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不出现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确保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到守土有责、护佑群众,以我们良好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树立药监系统的良好形象。要加强沟通,注重协调。面对目前下放地方同级政府管理的实际,要经常向党政领导机关、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多请示汇报工作,赢得他们的重视支持。同时,加强与纪检、检察、宣传、政法及党政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加深感情,赢得理解和支持。要建立和坚持行风监督员制度,聘请纪检检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有关人士、监管相对人、新闻媒体记者担当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向他们汇报工作、宣传职能、征求意见,主动邀请他们“吹毛求疵”,挑毛病、找问题,监督我们的政风行风,以改进和促进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通过他们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药监队伍的和谐形象。要深入走访,凸显温情。平时,药监系统特别是基层局对监管相对人执法检查多,走访慰问、征求意见少,无形之中形成了监管与被监管、我命令你执行的僵持关系。因此,领导要率先垂范,从繁重的日常工作和迎来送往中抽出时间,带领和组织系统工作人员,走出机关,沉到基层,深入到群众当中,深入到社会各界当中,深入到行政相对人当中,征求意见,纳策征计,访寒问苦,加深交流,了解和把握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设身处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以促进决策、拉近距离、融洽关系、推动工作。同时,教育我们的执法人员把服务寓于监管之中,把温情寓于检查之中,把微笑寓于执法之中,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温馨执法、和谐执法、人性化执法,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力挺“三处”,即体谅相对人的弱处,理解相对人的苦处,解决相对人的难处,以我们良好的执法形象,温情的相互关系,零恒的监被距离,来改变社会各界特别是行政相对人对我们的认识,改善社会各界对我们重管轻服的偏见,树立药监队伍的为民形象。
(吴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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