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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豪何室家具两年仍有异味 消费者获退赔5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8/26 10:16:23  

 抽检6块板件,其中一块甲醛超标,消协认定整套家具不合格

  【讨说法】

  【遇难题】

  一套新购家具从进入家门开始,就成了如影随形的烦恼。近两年来,镇江消费者尚女士家的卧室和书房成了 “禁地”,一直房门紧闭,全家人对这两个房间“闻味色变”,很长一段时间,尚女士和丈夫只能寄宿他处,一套家具使得全家人“有家难回”。而造成这一切的祸首就是这套家具甲醛释放量超标。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全家人的健康,尚女士向镇江市消协投诉维权。

  近日,这起消费投诉经过抽样检测等程序后成功调解,消费者共获退、赔款5.28万元。

  【讨说法】

  家具使用两年仍有异味

  2010年3月24日,尚女士花费2.98万元在镇江一大型家居广场购买嘉豪何室家具一套,新家具刚安装在家,室内就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

  本以为使用一段时间后异味会自动消失,然而一段时间后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弥漫整个摆放家具的卧室,令人窒息、眼睛酸涩、胸闷,影响正常居住,到今年6月,虽然已过去两年,但气味仍然刺鼻,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赔,被告知需要检测,如果检测家具不合格,才可以退赔。

  【遇难题】

  两次送检结果不一样

  今年6月11日,消费者自己在家具的壁橱上取了一块板件送到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经检测,该块板件甲醛释放量严重超标,判定为不合格。检测报告显示,送检家具板件甲醛释放量为5.6毫克/升。而按国家标准规定:如果甲醛释放量大于1.5毫克/升的规定标准即为不合格产品,有关厂家将被处以销售额50%至3倍的罚款。

  随后,消费者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赔。经销商在与消费者商谈过程中提出,消费者自行送检家具板件,他们没有参与,对检测结果有异议。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与经销商又一起在所购家具壁橱上取了一块板件共同送到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经检测,该块板件甲醛释放量为0.9毫克/升,判定为合格。

  为什么两次检测,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呢?镇江市质检所6月28日出具了“关于家具板材两次检验结果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经比较两次送检板材样品的剖面,其密度和色泽存在明显差异。

  【终解决】

  多方介入,消费者获退赔

  由于两次检测出现不同结果,双方在退赔问题上产生分歧,无奈之下,尚女士向消协投诉。接诉后,镇江市消协立即调查处理,但因争议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消协邀请润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参与调解。消协工作人员、法官、市消协律师团律师一起召集消费者、经销商座谈,法官当场指出,消费者自行送检存在瑕疵,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检测、鉴定。又向经销商指出,该套家具由多块板件组装而成,一块板件合格,不代表整套家具合格。

  在征得纠纷双方同意后, 7月9日,消协工作人员、经销商、消费者一起到消费者家中抽取了所购家具不同部位的6块板件送检。经检测,6块板件中有一块甲醛释放量超标,判定为不合格。据此,消协认定该套家具为不合格产品。近日,经协调,经销商最终同意在一周内从消费者家中拆除全套家具,退货款2.98万元,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2.3万元,并承担检测费4800元。 通讯员 陈红生

  现代快报记者 林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