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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民举报食品违法有奖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8/22 8:11:51  

本报新余讯 (记者邓爱勇 通讯员姜正义) 新余市近日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市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实后,举报人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励。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者在新闻调查中发现并提供案件线索或协助调查处理,也将获同等奖励。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奖励办法,新余市民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人来访、信件、传真等形式,反映发生在该市境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行为。市民如对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加工销售“地沟油”的行为等进行监督举报,所提供的线索或证据如符合调查处理的事实结论,该市将给予最低300元、最高5万元的奖励。

作者:邓爱勇 姜正义   来源: 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