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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告《舌尖上的中国》侵权 多种新书硬贴舌尖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8/21 9:18:22  

  两部“舌尖”陷入舌战 多种新书硬贴“舌尖”

  “舌尖上的麻烦”此起彼伏

  树大招风,人红是非多,枪打出头鸟,类似的词儿有多少算多少都可以用在一部作品的身上,那就是《舌尖上的中国》。

  继颇具创意的“腊肉”海报深陷“侵权门”之后,同名图书近来又惹上官司。8月7日,作家马明博夫妇将光明日报出版社、北京凤凰联动文化传媒公司和中央电视台诉至法院,认为三被告编著并出版发行的《舌尖上的中国》,侵犯了他们2006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舌尖上的中国·文化名家话名吃》的著作权,目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几家被告的态度都比较低调:“对此事我们决定不作回应,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此“舌尖”是否真的侵权彼“舌尖”?据记者调查,由央视官方授权出版的同名图书《舌尖上的中国》,主要呈现了整部央视纪录片的信息,包括解说词、视频截图等。除此之外,编者还提供了30余种主要食材的相关资料、全书美食地图以及15篇名家说美食的随笔散文。而马明博夫妇的《舌尖上的中国·文化名家话名吃》,则是一本名家说美食的随笔散文汇编,全书的名家散文篇数达近百篇,被诉侵权的《舌尖上的中国》里收录的梁实秋、汪曾祺、铁凝、古清生等名家撰写的15篇美食散文也在其中。

  如此看来,这个官司的事实并不复杂。据出版界和法律界人士分析,马明博夫妇这种情况胜算很低,因为他们并不是这些散文的作者。只要央视《舌尖上的中国》的图书出版方给著作权协会支付了版权费用,就有权使用这些名家散文;至于两本书的书名都叫《舌尖上的中国》,这也正是我国现有的著作权保护存在的模糊地带,单独的书名不在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之内。

  其实,“舌尖之战”一点都不出乎意料。从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开播那一天起,商战的硝烟就已经弥漫开来。毫无疑问,“舌尖”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商机,而出版人对此反应之迅速,也实在令人惊叹。5月14日22时40分,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第一集在央视综合频道开播,仅仅5分钟后,总编导陈晓卿就接到了凤凰联动总裁张小波索要图书版权的电话。此前陈晓卿还一直担心《舌尖上的中国》的解说词时空跳跃感与影像蒙太奇手法相结合产生的神奇视听效果,难以用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再现和完整表达。可事实证明了他的多虑。据说当时参与争夺图书版权的出版机构有上百家,盛况堪比去年年底出版的《史蒂夫·乔布斯传》。

  6月19日晚播出的《新闻联播》中,有16秒钟的篇幅报道了图书版《舌尖上的中国》出版的消息。据内部人士称,此后出版方的电话被订货商打爆,图书订单已从原先的20万册剧增到现在的80万册。

  尽管从5月31日拿到《舌尖上的中国》的解说词,到6月11日下厂开印,前后只有10天,可谓神速,但当这本由光明日报社和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强强联手打造的正统“舌尖”一个月后正式首发,书架上已有数不清的“舌尖”迎候在那里了。而3个月后的今天,“纸上舌尖”更是呈泛滥之势。

  记者在销售图书的知名网站当当网发现,除了两本对簿公堂的《舌尖上的中国》,被“舌尖”了的图书可谓比比皆是,而出版日期都是在央视“舌尖”火爆荧屏以后的一两个月内:《品味舌尖上的中国》、《舌尖上的中国味道:中国名菜的故事》、《舌尖上流转的四季美味营养餐》、《舌尖上的中国:庄臣味道》、《舌尖上的上海》、《舌尖上的健康》、《舌尖上的英语》,而《舌尖上的世界》同样有两个毫不相干的版本。那些没赶上在书名上“舌尖”一把的,也不忘在腰封的宣传词上八仙过海和“舌尖”大套近乎。在另一家知名图书网站亚马逊网站搜索“舌尖”竟能得到上百条结果,其中美食类图书更是不约而同达成共识,似乎谈吃必“舌尖”。

  如此阵势,让很多读者迷失在“舌尖”里不知所措。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对“舌尖”的过度消费,不光预料之中会引发种种版权纠纷,也再一次暴露了出版界创意匮乏的浮躁现状。沾上“舌尖”两个字,也许真的可以刺激读者掏钱,但是绝对成就不了一本书的口碑。与其扎堆“畅销书”,不如打造“长销书”。(记者 吴晓东)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