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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规,吸烟乘客不听劝阻将被禁止进站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8/15 15: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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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市水上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市交通港口局门户网站公示,希望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范》所适用的水上公共交通客运,是指黄浦江沿岸北至吴淞口、南至毛竹港的城市轮渡和上海市区往返崇明、长兴、横沙的三岛轮渡。 《规范》明确,如因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停航时,水上客运企业对持当班有效船票并需要退票的乘客予以全额退款;水上客运应该加强控烟劝导,除划定的吸烟区外,做到售票厅、候船室、码头及候渡停车场地等公共区域禁烟。对违反客运站进站人员行为规范的乘客应当及时劝阻,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禁止其进站乘船。三岛轮渡客滚码头应当设专职人员指挥乘客、车辆上下船,确保客、车分流,严格检查机动车驾驶员上船后停车熄火、拉手刹、拔钥匙,并在位于船首船尾车辆的前后轮胎后放置三角木垫固定车辆。城市轮渡码头应当严格执行助动车及摩托车进站熄火规定,并督促非机动车及两轮摩托车驾驶员下车推行。(记者 王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