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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举报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1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8/10 8:33:29  

  广东珠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9日对媒体公布,该局出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举报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者最高可奖励10万元人民币。

    对进出口商品、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食品等方面出现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该局鼓励知情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实名举报,并承诺会做好保密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泄露。

    根据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相符程度等情况,该局将举报分为三个等级: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并已直接掌握有关证据,能提供具体的涉案物品数量、违法情况、违法者名称、地址、违法地点等,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且货值在15万元以上的被列为一级举报。能提供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相关证据,能提供基本的涉案物品数量、违法情况、违法者名称、地址、违法地点等,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且货值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二级举报。不能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详细情况,仅能提供查办线索且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划分为三级举报。

    珠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按照该案罚没款总额5%、二级举报按照该案罚没款总额3%、三级举报按照该案罚没款总额1%的比例计发举报奖励金,单案的举报奖励金最高10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