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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国酒商标遭10大质疑 杜康称异议书已快递商标局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8/10 8:06:06  

 洛阳杜康销售公司总经理苗国军表示,借助这个机会炒作、宣传杜康不是目的,我们是站在一个行业的立场上做这件事 

  8月7日,洛阳杜康酒针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一事公开对外表态,公司将就这一事件对国家商标局、茅台集团以及新闻媒体等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同时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异议书。 

  对于杜康公司的这一举动,有业内人士指责其在炒作,但是在杜康公司看来,目的根本不是在宣传自己,而是站在一个行业的立场上做这件事。 

  洛阳杜康销售公司总经理苗国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杜康的高端酒是酒祖杜康,没有国字号系列产品。无论是公开信还是异议书,杜康都没有发出任何提及杜康的内容,因为借助这个机会炒作、宣传杜康不是我们的目的”。 

  异议书已寄往国家商标局 

  根据本报记者拿到的杜康给国家商标局的异议书显示,本异议书字数有3800多字,其涉及内容主要是“国酒”商标给予茅台后将引发市场不正当竞争,而茅台的历史文化底蕴更是不够等,从法规及行业上来看,国家商标局不能把“国酒”商标给予茅台。 

  苗国军对记者表示,商标是一种私权,经核准注册之后可以享有专用权,可以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许可、转让、交易、进行投融资等。如果给了茅台,那么谁能保证茅台酒的品质能一如既往?谁又能保证茅台不将该“国酒茅台”商标使用在果酒、葡萄酒、料酒等其他商品上?倘若前述种种情况出现时,岂不是将我国商标管理制度及主管部门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因此,杜康认为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是目前每个酒企业应该做的事情。 

  苗国军表示,8月7日下午,我们也寄出了加盖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公章的一封异议书,单独就这个事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希望能慎重考虑各种影响和行业利益,不予准许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在苗国军看来,白酒作为大众生活消费者,如果有“国酒”,那么它应该是被国人普遍消费,而不是被特定某些权贵阶层享用。再则,白酒企业申请“国酒”,容易给消费者形成误导,构成对其他白酒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进而负面影响整个白酒行业的竞争环境。因此,我们反对的不仅是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同时也反对国内所有企业申请“国酒”商标。 

  茅台“国酒”商标遭10大质疑 

  根据杜康至外界的公开信显示,杜康拿出了10个理由来证明茅台没有资格注册“国酒”商标。公开信同时指出,“国酒”是大家能喝的起的酒,而非一些个别人和个别群体喝的酒。 

  据公开信显示,一是茅台历史文化底蕴不够深厚;二是绝大多数人喝不起茅台;三是酱香型白酒不足以成为“国酒”;四是世界上尚无将某品牌产品定为“国酒”的先例;五是“国酒”须引发国人的普遍认同;六是“国酒”先例开不得;七是“国酒茅台”对众多白酒企业不公平;八是“国酒”荣誉与单个品牌捆绑风险太大;九是“国酒茅台”不利于三公消费严打;十是“国酒茅台”与真假难辨的茅台酒互斥。 

  其中,在杜康对于茅台不能注册国酒商标一事,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考证,并提出一个市场份额仅有5%左右的酒,来谈“国酒”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 

  杜康在公开信中表述,从国家白酒生产和消费的香型结构看,目前占据市场80%以上份额的是以杜康、五粮液、泸州老窖等为代表的浓香型白酒,而茅台的市场份额只有5%左右。另外,三公消费是茅台最大的“尴尬问题”。 

  从社会责任、行业有序发展方面,杜康站出来了,其业绩也有所提升。 

  “由于商标大战等原因,致使杜康错失了白酒行业高速发展的十年黄金期,自2009年底伊川杜康、汝阳杜康整合为一家以后,杜康步入了快速发展期,连续三年销售收入以至少翻一番的速度增长,今年将成为河南白酒行业的龙头老大。”苗国军对记者表示。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